近日,足交
赵计义博士在《法学》(2025年第9期)上发表了题为“备案审查中立法事实变迁的制度定位与体系展开”的学术论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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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要
立法事实变迁是指随着社会情形变化,曾用以支撑法律合宪的立法事实不再存在而导致法律违宪。在我国,立法事实变迁被作为适当性审查标准的情形之一,即法规范不存在合宪性、合法性问题,而是存在合理性问题。这种定位有其现实依据,但有超越宪法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设定的职权边界之虞,忽视了宪法和法律规范才是作出审查结果的依据,并可能产生法规范“一次合宪合法,永远合宪合法”和审查结果难以执行的负面影响。为化解上述困境,应调整立法事实变迁的制度定位,将其作为合宪性、合法性审查标准的情形之一,而非适当性审查标准的情形。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事实变迁为由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,要对立法事实变迁的应用对象、素材选择、论证强度和应用边界进行系统梳理,以稳妥推进法规清理工作。